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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 业务工作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国银行杯”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言必信果

来源:保定中专技校网

时间:2023-07-20 15:40

内容摘要: 苏教职函〔2023〕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举办“中国银行杯”2023年江苏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联系人:刘任静,联系电话:0514_87431700,电子邮箱:779401660 @qq.com,地址:江苏扬州市毓秀路88号,邮编:225000。

(三)提供支持。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创业组。分综合类和乡村振兴类。参赛项目在2023年5月23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对象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江苏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8年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2023年5月2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综合类项目奖励名额:获上届国赛金银奖的学校,按每个金奖2个、每个银奖1个奖励参加省级复赛名额;本次校赛报名数量超过指标40%以上的增加1个省级复赛名额,超过指标70%以上的增加2个省级复赛名额;超过指标100%以上的增加4个省级复赛名额;市赛报名总数各设区市每超过指标50个,可增加1个省级复赛名额,奖励名额最多不超过4个。市赛校赛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但超过30%(含)的减少1个参加省赛名额,低于最低指标要求30%的减少2个参加省赛名额。

三、参赛要求

鼓励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对创意组、创业组获奖学生按不低于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标准进行奖励。

创新启蒙组:各晋级省级决赛的项目团队需携带参赛作品以展位布展(限200cm*200cm以内实物,保定十大技校,超过此规模的实物不能带至现场,可以提供1分钟视频演示)和现场答辩形式参赛。

(二)协调组织。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统筹协调本地区中职学校,各校要统筹协调本校相关职能处室,组织做好市赛、校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一)创意组。分综合类和乡村振兴类。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的创新技术,在2023年5月23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江苏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附件:1.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doc

(二)市校级初赛


(二)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

(四)扩大共享。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允许获得国赛金奖指导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三)省级复赛

乡村振兴类省级复赛项目推荐名额不占用上述指标,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数不超过5个,各高职院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派1名具体负责同志加入“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交流群”(QQ群号:965690625),负责市校参赛报名和交流。

1.市校级初赛: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含江苏开放大学)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00个,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市市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200个。

(二)创新启蒙组、实践启蒙组

拟于7月上旬利用“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进行省级复赛评审(网评),按参赛总数30%的比例确定省赛三等奖,按参赛总数30%的比例确定晋级省级决赛项目。

七、省赛材料提交

创意组、创业组: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在6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并提交项目PPT、商业计划书与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有关材料。此外,创业组项目提交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证明材料。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应将项目报名表、有关电子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各项目报名表和汇总表从系统导出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21341783@qq.com,以设区市、学校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设区市、学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

八、工作要求

设优秀组织奖(职业院校20个左右、设区市教育局5个左右)。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初赛组织情况加省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算。初赛组织情况根据各地、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的项目总数计分。报名项目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计30分,超过规定数量的每增加5个项目增计1分,最高总计70分。省赛获奖情况根据各地、各校团队在省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宣传发动不到位、报名数量未达到最低指标要求、推荐进入省赛团队审核不严格的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创意组、创业组:参赛团队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10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一等奖项目将参加训练营集训,通过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每校通过省赛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不超过3个(任一组别每校限2个项目以内)。

设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四)实践启蒙组。该组别通过创业计划书的撰写以及软件模拟,启蒙中职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熟悉创新创业全过程。重点考察学生发现创业机会、分析目标市场、组建创业团队、制定公司战略等创业知识、创业技能的掌握与运用能力。该组别为团队参赛项目,参赛对象限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技工院校一至三年级)在校生,每个团队成员3人,不得跨校组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获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参加“专转本”考试,满足相应条件可直接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统筹录取)。创意组限项目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创业组限团队排名前三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入围国赛项目团队排名前三的成员,应与省赛阶段保持一致,如产生变更,变更前后的成员均不享受直接录取本科的政策。

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创新启蒙组设“创新启蒙之星”1个;实践启蒙组设“创业启蒙之星”1个。

(三)创新启蒙组。该项目重点考察职业学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或生活实际,由学生本人独立或在老师指导下(合作)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能力,参赛作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也可以是优化改进的工艺流程,所有作品须以能够演示的实物或模型参赛。该组别参赛项目可以是个人项目,也可以是集体项目,参赛对象仅限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技工院校一至三年级)在校生,集体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不允许跨校组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拟于7月下旬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举行。

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本地区中职学校在校生报名参赛,对照参赛条件审核参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自行决定。

四、比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李永乐,联系电话:025_83335605;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周向峰,联系电话:025_83309183;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陆敏,联系电话:025_86670719;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_2号1号楼312房间,邮编:210024。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技校学校,归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创意组、创业组:市级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gl/login),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综合类项目基础名额: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6个,其他高职院校每校推荐数不超过4个,高职院校推荐的创意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50%;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市推荐数不超过10个(中职学生参赛项目不低于6个)。

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名单见附件1)。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唐山公办技校,在大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竞赛工作,规范竞赛管理,承担竞赛日常事务。

设先进个人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先进个人奖。每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可推荐1人。

(二)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共同筹措。参赛选手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各设区市教育局在6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报名,创新启蒙组需在竞赛平台提交查新报告、研究报告等材料。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结合自身专业特色,站在“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角度,评价作品的技术特征,与现有产品的不同点等,详细介绍创新过程、实施(使用)方法及作品原理。实践启蒙组需在竞赛平台提交项目PPT、商业计划书等材料。各设区市教育局应将项目报名表、有关电子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各项目报名表和汇总表从系统导出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25991536@qq.com,以设区市为单位分项目提交,各项目命名规则:设区市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本地区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技工院校)学生参赛对象资格,各高职院校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对象资格;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各高职院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凡存在参赛资格或参赛项目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核实,将对设区市或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一)宣传发动。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大赛组委会将在“江苏职教ing”微信公众号、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大赛信息。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大赛宣传工作,并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信息。

创意组、创业组参赛项目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可以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实际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以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组织参赛,各设区市推荐参加创新启蒙组省级复赛的数量不超过20个,推荐参加实践启蒙组省级复赛的数量不超过20个。

五、参赛项目数量

(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

(一)比赛报名

二、竞赛组别及参赛对象

省教育厅    

2.省级复赛:各单位推荐数为基础名额与奖励名额之和(乡村振兴类项目不占用推荐名额)。

乡村振兴类项目应在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实践启蒙组:参赛团队需赛前提交商业计划书,参赛团队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8分钟陈述、4分钟答辩);并在“创业之星”软件平台进行创业模拟比赛,该平台将免费提供校赛、市赛使用,免费提供指导教师培训和平台使用培训等服务。

(一)创意组、创业组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创意组、创业组、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4个竞赛组别,其中创意组、创业组对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以下简称国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创意组、创业组: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于6月30日前完成市校级初赛,依据限额确定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对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进行晋级操作,同时需登录“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完成晋级省级复赛项目信息填报和审核。

九、其他

设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校赛事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在当地组织工作中,可与协办单位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辖内机构接洽,开展合作,争取支持。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竞赛组别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一、组织机构

(三)已获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占用省级复赛推荐名额。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推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每校最多推荐1项。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共同主办,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承办,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协办。

苏教职函〔2023〕25号                                                         

创意组、创业组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创意组综合类按照中职学生项目、高职学生项目,分别进行比赛和设奖;创意组乡村振兴类不区分中职学生项目、高职学生项目)。此外,创意组设“最佳创意奖”2个(中职学生项目和高职学生项目各1个);创业组设“最具商业价值奖”和“最佳带动就业奖”各1个;乡村振兴类设“乡村振兴奖”2个(创意组和创业组各1个)。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省级决赛

(一)创意组、创业组

创意组、创业组、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采用市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doc

创新启蒙组和实践启蒙组:各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完成市级初赛,依据限额确定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登录“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完成晋级省级复赛项目信息审核。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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