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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就业使用问题政策依据的公告-课程查询

来源:保定中专技校网

时间:2023-05-25 09:06

内容摘要: 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就业使用问题主要依据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011日起施行。

                                   

第六章    人才服务与管理�

丙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公章: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促进现有人才发挥作用:�  

(七)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经确认后其人事关系可挂靠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进行人事代理。�

第十五条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州)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考分数线多少分可以上,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第一章  总则

丙方:湖南省教育厅

(四)来我市讲学或进行咨询活动。�

甲方(定向生本人):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编制空缺时应优先用于引进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引进专业对口、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免于招聘考试,引进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免于笔试。�

(六)政府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丙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公章: 

  人社部发〔201092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对接培养的方式,培养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在校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计划,经核实后统一与学校和个人签订合同,从研究生一年级开始,每月给予在校硕士研究生300元补贴,在校博士研究生500元补贴。�

 

面试应设评委小组,一般由7_9人组成,外聘专家评委应占多数。面试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经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成绩汇总表提交同级政府人社部门进行审查。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四)实行科技项目开发风险承包制。各企事业单位在科技项目开发上,可以实行风险承包制,允许保险机构、金融机构、民间投资者等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其中,按约定承担责任。�  

    乙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

(一)党管人才的原则。�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样式)

第十八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_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并须在招聘方案中明确。面试可由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委托所属考试机构命题,也可经人社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方案报政府人社部门审定。

()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股权等分配方式。企事业单位对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和承担重点工程与科研项目的带头人,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奖股制。一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收入可与岗位责任或科研成果挂钩,实行岗位工资制。我市现有人才中的优秀人才与引进人才同等条件者,可享受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方面的同等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 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

    甲方(签字):                    

()鼓励人才兼职兼薪。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允许兼职的除外),在不损害单位或他人知识产权和利益的前提下,经本单位许可,在市内受聘兼任技术和管理职务,实行兼职兼薪。�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报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每年1_2次。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须报市(州)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具体办法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特殊行业特殊岗位,经市(州)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可选择适当方式进行。

    一、乙、丙两方同意甲方攻读定向乙方培养的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中原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人事部门按程序予以认定,进入事业单位的,可在岗位职数内优先聘任;有突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低职高聘;岗位已满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未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先由单位聘任上岗,然后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分别直接享受副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五)鼓励党政机关在职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含提前退休)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市内创办、领办企业或参与企业工作。在职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创办、领办企业,参照引进人才享受项目立项、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所在企业视情予以奖励。�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

附件:1、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七)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2009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作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等。以后每年在 2009年的基数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年提高。当年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 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经市(州)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三)国内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

 

()人才储备对象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才储备协议。  

    组织人事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挥考试、人才等服务机构的优势,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搭建考试考务服务平台。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比例须在招聘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除国家或省有统一政策规定的外,各市(州)、县(市、区)不得擅自设置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加分条件。

    根据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教民厅[2010]11号)精神,就甲方攻读2011年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附件1

 

第三章 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二十六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按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发放补贴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全额承担;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50%;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30%。�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办理人才储备的相关手续,并对所储备的人才进行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二条 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人才培养投入资金,每年应与地方财政收入相应增长。企业要确保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  

(五)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将人才工作纳入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评估内容,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则

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就业使用问题主要依据<<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符后: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三十二条 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抓好人才服务:�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招聘计划和制定招聘方案。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乙方:             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第二十四条 市、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稳定现有优秀人才:�  

甲方(定向生本人):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建设市、县两级人才市场,规范人才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人才信息库,推进人才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信息传递与沟通渠道,促进人才信息资源共享。�  (三)建立服务人才绿色通道。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对于高层次人才以及有突出贡献或特殊贡献的人员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发给《社会优待证》,享受景区游览、看病就医、常规体检等社会优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实行人事立户登记管理。对具有用人自主权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不分规模大小、成立先后、所有制性质,全部实行人事立户登记制。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登记证》,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才手续,享受有关人才政策待遇。�  

第十七条 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愿意在本市落户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本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均为我市人才储备的对象。�  

(五)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笔试、面试人数比例,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公布方式和咨询电话;

第七条 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等。申报招聘计划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核表》

()毕业生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到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和企业工作。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1—2档(级);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就业期间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应优先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好的技校,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健全下列现有人才使用机制:�  

 第十条 对于引进的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人才和第(五)项归国留学人员中与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同等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办法给予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各类人才引进后的科研经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优先安排。对引进人才携带的高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通过产业引导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渠道给予经费资助。�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七条 企事业单位可自主确定引进人才的经济待遇,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分离。具体工资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可实行年薪制。可以专利、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或技术转让,分配比例或转让费由受益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第十条 发布招聘方案(简章)的内容须与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招聘方案内容一致。招聘方案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的,应当提出更改内容和理由,报经原核准方案的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重新发布,并相应顺延报名和考试等时间。

为推进和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第八条 调入或聘请到我市工作且签订协议服务五年以上的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外,可按下述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安家补贴:�

具有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人才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归国留学人员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安家补贴在上述基础上每人增加2万元。�  

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二十条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认真组织考核。

(五)完善现有人才选拔机制。对现有优秀人才,及时提拔充实到领导班子、管理层和后备干部行列,优先晋升专业技术等级,优先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

 

第五条 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省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单位组织实施;省直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省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由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甲方(签字):                    

    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邢台中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引导舆论,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畅通信息渠道,对于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解决现有优秀人才配偶子女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凡经人事等有关部门认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其子女就学或入托应予适当照顾;其配偶及其子女失业的,可享受失业的有关优惠待遇。�  

(六)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才。

第三十三条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八章      附 则�

用人单位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在不低于本规定的前提下,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组织、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甲方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乙方负责在辖区内指导和安排甲方就业。甲方如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乙方不负责安排就业。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考试的内容应当以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为主,管理岗位以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为主。

     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现将《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甲方毕业后不按协议就业,或毕业后逾期不返回生源地报到,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有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乙方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置甲方就业,甲方和用人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在省内其他地市自行就业,丙方不作违约处罚。

第四章    人才培养�    

 (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为现有人才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对企业现有贡献突出的人才,经确认后人事关系可挂靠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参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核定档案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还可为其办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企业年金等附加保险,并列入成本。� 

完善张家界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提高市级拔尖人才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要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第七章    资金支持与奖励�

第八条 招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第三十条 按以下方式对用人单位给予人才开发项目资助:�  

(四)完善各类人才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分层次、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类人才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评, 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职务、职称评定、兑现补贴、实施奖励等依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自甲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要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考务安全。要加强公开招聘考官培训工作,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正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题库建设。

                                 

    三、甲方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乙方负责在辖区内指导和安排甲方就业。甲方如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乙方不负责安排就业。

定向协议书》的通知

(七)延长高层次人才退休年限。企事业单位中在岗从事与其专业相应工作(返聘的离退休人员除外),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由其所在单位视其工作需要,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可以延长退休年限一至五年。�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乙方:               人民政府

各级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年十二月八日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第九条 引进人才自带项目、技术或资金来我市创办工业企业,除按规定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支持其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融资,受益财政并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进入我市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创办企业处于孵化阶段,享受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租用优惠政策,并自入区或入园之日起,给予三年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50%的奖励。�

    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规范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行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加快世界旅游精品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一)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人事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人事网站和人才交流会等形式,每年发布一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信息和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石家庄技校哪家好,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八条 市、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强化人才管理:�  

    第二条 人才开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遵循下列原则:�  

(六)体检和考核人数比例确定及要求;

 (五)在我市高新技术或新型学科领域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为引进的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人才提供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在服务期满五年后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属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才每人15万元,第(二)项人才每人10万元,第(三)项人才每人5万元。�  

()鼓励、支持退休人才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咨询、领办创办企业。退休人才被用人单位返聘,在协议薪酬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为其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额的商业保险。事业单位返聘优秀退休人才,经确认后,在聘期内视同在职人员,将其经费列入用人单位预算。�  

(八)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国内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第四条 引进到我市工作或聘任到我市兼职工作的各类人才,是指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旅游开发和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现代农业和新型工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所急需紧缺的人才。引进对象主要包括:�

 

()加强人才载体建设。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企业新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统筹组织、人事、农业、科技、教育、卫生、扶贫、共青团等单位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科技特派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基层人才创业平台。�  

(四)鼓励和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市、区县人民政府对省、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在省、国家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者及优秀科技辅导员给予奖励。�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经有关部门批准、本单位同意可以停薪留职,在全市范围内承包、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一次性停薪留职时间不超过五年。五年期满后,本人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安排,工龄连续计算。�  

    根据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教民厅[2010]11号)精神,就甲方攻读2011年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样式)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第十六条 凡以不迁户口、不转关系方式引进的人才,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特聘人才工作证》。持证人在人事管理、领办创办企业、成果转让、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与本市同类人才同等待遇。�  

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严肃纪律,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信力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甲方毕业后不按协议就业,或毕业后逾期不返回生源地报到,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有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乙方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置甲方就业,甲方和用人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在省内其他地市自行就业,丙方不作违约处罚。

    二、甲方在           大学        专业方向硕士阶段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辖区内就业,服从乙方的就业指导和安排,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加大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保护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各类人才在专业知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或合作委托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等方面享有的权益。个人科研成果在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后,其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应与合作单位事前商定,按约定分享。�    () 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科研经费资助后,受益单位应视其财力,给予匹配资金。优秀人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察、休假、疗养、联谊、座谈、学术研讨等活动,用人单位应优先为其提供便利。�  

 

第六条 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除正常调动外,可选择采用下列引进方式:� (一)担任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经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当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定。

 

来源:衡阳人事人才网  时间:2011_04_19 08:37:15  作者: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三)加强引进人才和现有优秀人才资格的审定。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科技、财政、经济、教育、卫生、科协等单位参与,做好人才资格的审定工作。�  

(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制。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竞争上岗、量才使用,特别优秀的可以低职高聘,不能同职同聘的也可高职低聘,并与收入和待遇挂钩。企业技能型人才参与本单位管理、技术岗位的竞争不受其原有身份的限制,受聘在相应管理、技术岗位上的高级技师、技师,可分别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体检要求的,应当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并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

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在           大学        专业方向博士阶段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辖区内就业,服从乙方的就业指导和安排,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_2023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_2023年》(中发〔20106),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用人单位在职培养和对接培养的人才违约的,应全额退还所资助和补贴的款项。�  

       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智力开发事业,拓宽人才培训教育投资渠道。�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人才储备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第十四条 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原则上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子女需转入本市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保证就近到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湘人社发〔201145

第二十一条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强化监管,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四)培养、引进和使用并举的原则。�  

第二十条 储备人才在储备期间享受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所储备人才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择业咨询指导、推荐就业服务,及时办理推荐就业有关手续。户口迁往本市的,可将户口迁至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附件2

第九条 招聘方案经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统一在同级政府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可以同时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原服务期满,纯属流动原因不能调转组织人事关系的,经用人单位考察,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重新建立人事档案,确定其工资标准、职称资格及连续工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接续手续。�

凡引进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人才,享受公有制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凡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不分单位性质、人才类别,均纳入全市各类专家、劳模评选表彰和奖励范围。�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省级优秀专家。�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可由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委托所属考试机构命题、阅卷并组织实施;也可经人社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命题、阅卷并组织实施。笔试方案报政府人社部门审定。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省属高校和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对企事业单位在职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接培养急需紧缺专业在校研究生的人才开发项目,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30%。�  (三)其他有关人才开发项目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国家、湖南省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已经给予资助的,不再进行资助。�  第三十一条市委、市人民政府设立人才综合奖。张家界杰出人才奖为我市综合性最高荣誉奖。该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每次12人,每人奖励20万元。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其他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解决。�  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到在我市服务结束时为止。�  

第三章    人才储备�

第五章    人才使用�

(五)整体开发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宏观引导和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担任我市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在我省只面向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一县(桑植县)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以非在职身份报考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录取前,拟录考生、湘西自治州或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和我厅三方须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凭此协议书,拟录考生、培养学校(单位)和我厅三方再签订定向协议书(样式见教民厅〔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乙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编制已满,确需引进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人才和第(五)项归国留学人员中与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同等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事先向编制部门申报,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编制事宜。�

(三)担任我市行政管理部门的顾问或咨询专家。�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

第二十四条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须报市(州)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企业用于人才开发的费用可列入成本,按税收政策在税前列支。�

第二章    人才引进

 

(六)自带项目或专利成果,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第四章 考试、体检和考核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可视财力安排一定的人才储备工作经费,用于对储备人才的生活费资助、培训和管理。�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扩大总量、提升素质与优化结构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同时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生活补贴标准为:属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人才每月5000元,第(二)项人才每月2000元,第(三)项人才每月1000元。�

    一、乙、丙两方同意甲方攻读定向乙方培养的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各区县人民政府也应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并每年按一定比例相应增长,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和引导力度。 �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鼓励各系统、行业、企业组织各种中短期培训,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或赴国(境)外培训和到发达地区或企业挂职锻炼。�

 

第十二条 符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者应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维护公民就业权利和社会公平、公正,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

 

根据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教民厅[2010]11号)精神,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样式见附件1)和《湖南省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样式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安家补贴按一方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引进人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五年。如引进人才违约,应将已享受本规定的各项待遇,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每年按比例递减后,余额退还给原支出单位。�

    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20091124 ��

()鼓励企业实行优秀人才合同终身制。用人单位可与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签定工作终身合同。�  (三)实行人才租赁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都要建立人才资源库,在用好用活在岗人才的同时,允许实行人才租赁制,盘活现有待岗或下岗人才。�  

丙方:湖南省教育厅

第二十三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各高校合作,在职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在职人才签订回原单位工作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协议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资助10000元,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资助20000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分别资助7000元、14000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分别资助3500元、7000元。� 

 

第十五条 对于各类引进人才,用人单位可定期组织进行体检、疗养、学术研讨、学习考察,其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第五条 引进人才坚持市场化配置原则,充分尊重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

第五章  办理相关手续

(五)外国高级专家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自甲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三、突出分类,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方法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性别、民族及宗教信仰等方面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也不得针对特定对象设置“量身定做“条件。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如采取不正当理由拒绝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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